2017年北京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一则是人们关注的话题。据最新消息,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解答》明确北京未休年假应获3倍工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2017年北京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吧。
2017年北京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
在《解答》中看到,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获得日工资收入的300%年休假工资报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表示,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与正常劳动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报酬的性质不同,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如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解答》中看到,未休年休假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并且,由于年休假可以集中、分段和跨年度安排的特点,劳动者每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应获得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时间从第二年的12月31日起算。
用人单位不支付时怎么认定?
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按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答》明确,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与正常劳动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报酬的性质不同,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中法定补偿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宜认定属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知道了2017年北京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后,我们来看看比休年假更加频繁的加班如何计算其费用。
比休年假更加频繁的加班,如何计算其费用呢?
《解答》中显示,如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用人单位按月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知道2017年北京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了吧。记住了,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获得日工资收入的300%年休假工资报酬。